地理信息介绍    
      湘潭市,位于湖南省中部偏东湘江流域,在行政区划上为中国的一个实质二级行政区划单位,即地级市,总面积5015平方千米,总人口283万。湘潭市下辖岳塘、雨湖2城市区、湘潭1县、湘乡、韶山2县级市。是毛泽东、彭德怀、齐白石等著名人物的故乡,同时也是湖湘学派及湘军的发源地。狭义的湘潭市,即用其指称城市时,限于岳塘、雨湖2市区(以下称为湘潭市区)。面积280km2,其中建成区面积76km2。人口71万,非农业人口58万,为湖南省第4大城市。城市综合实力列国家统计局2005年公布的中国百强城市第70位,湖南省第2位。与长沙、株洲两市实际城区直线距离均在20公里以内,是长株潭城市群的组成部分
     “湘潭”之名正来源于它的地理特征。一说为此地因处湘江之曲而多“潭”乃得名“湘潭”,另一说则更广为接受,即得名于昭山下湘江中的湘州潭,即昭潭,此潭实际为湘江中较深的一段,但因为传说中与周昭王的联系而颇为有名,以至于作为一个主要地理特征自唐朝起赋名其所在的地域为湘潭。
      现在的湘潭市地处湖南中部偏东,周边与地级市长沙、株洲、衡阳与娄底相邻。全境总面积5015平方公里,东西横宽108公里,南北纵长81公里。湘江在市区呈C形穿境而过,形成42公里的回弯,并接纳流经湘潭县的涓水,流经湘乡市、湘潭县的涟水。全市属湘中丘陵盆地。近80%的面积在海拔150米以下,最高802米,市区最高299.1米,最低29.9米。在全部土地中,山地占12.12%;丘陵占19.25%;岗地占32.05%;平原占28.05%;水面占8.53%。
 
历史沿革
 
1949年8月,湘潭和平解放,湘潭县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7月,经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改湘潭县城关区为湘潭市,隶属由岳阳迁至湘潭的长沙专署(1952年10月改名为湘潭专署),湘潭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53年4月,政务院批准湘潭市为省辖市,由湘潭专署代管。
1968年9月成立湘潭市革命委员会,1980年10月市革命委员会改名为湘潭市人民政府,同年湘潭市改为省直辖市。
1983年8月,湘潭地市合并,将其原湘潭地区的浏阳县划归长沙市醴陵、攸县、茶陵、酃县划归株洲市,湘潭、湘乡两县划归湘潭市。湘潭实行市管县体制。全市辖湘潭、湘乡两县和雨湖、岳塘、湘江、板塘、郊区五个区。
1984年,将湘潭县的银田镇和韶山区划出设立县级韶山区,由湘潭市管辖。
1986年湘乡县改市,仍由湘潭市辖。
1990年韶山撤区建市,1992年湘潭市城郊区由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区五个行政区以湘江为界调整为雨湖、岳塘两个行政区。
2005年8月12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5]72号):将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迁移至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
行政区划
 
湘潭位于中国湖南省的中部。
  Xiangtan Shi
  区号:0732
  430300
  4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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