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吉林市概述
吉林省的第二大城市,东北第五大城市(市区人口和建成区面积),也是我国唯一一个与省重名的城市。境内居住汉、满、蒙、回、朝鲜等35个民族。吉林是一个依吉林市地图山傍水的美丽城市,位于长春市以东124公里处。吉林原名“吉林乌拉”,满语的意思是“沿江的城池”。环绕的群山和回转的松花江水,使吉林形成“四面青山三面水,一城山色半城江”的天然美景。因康熙皇帝东巡所作《松花江放船歌》有“连樯接舰屯江城”之句,故吉林市又有“江城”之称。 吉林市资源丰富,物产丰饶。土地、水利、矿产、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水利资源蕴藏量较大,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是全国少有的不缺水城市之一。 吉林市为多民族居住地之一,乌拉街满族风情,阿拉底村、兴光村朝鲜族风情,都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吸引着大批中外游客。吉林市最繁华的街市在东市场、大东门一带。 吉林是中国北方著名山水城市。城东有“左青龙”——城市森林公园龙潭山如青龙迤逦而卧;城西有“右白虎”——清朝皇帝望祭长白山的小白山似猛虎熠熠盘踞;城南有“前朱雀”——风景如画的朱雀山钟灵毓秀;城北有“后玄武”——遐迩驰名的北山、玄天岭、桃源山古庙掩映。松花江似玉带,松花湖若明珠,正如清朝皇帝所咏“城临镜水沧烟上,地接屏山绿树头”。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使吉林市具备了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丰满、白山、红石三个水电站的建成,形成了“一江三湖”的美景,松花湖被定为国家级旅游区,吉林雾凇被誉为中国四大自然奇观之一,龙潭山鹿场被列为国家级旅游景点。 吉林市历史悠久,被国务院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甲级开放城市和全国32个特大城市之一。吉林市还被评为中国魅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央视《倾国倾城:最值得向界介绍的中国名城》、《福布斯》中国内地最适宜开工厂的城市榜首。公元14至19世纪,吉林是东北地区重要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在清末、民国及解放初期,吉林市是吉林省省会城市。在市区有1742年修建的东北最大的庙--吉林文庙;有佛、道、儒三教杂揉的北山古庙群;有明代留下的阿什哈达摩崖石刻;有充满神秘色彩的“世界之最”吉林石陨石,还有地方特色浓郁的传统民族风情。
更多>> 吉林市历史
明朝开始,这里隶属海西女真乌拉部统辖,成为“乌拉国”,明永乐七年(1409年)四月,明朝政府在吉林设置造船基地,吉林起到加强辽东都司与奴尔干都司之间联系的作用,负责建造运载官兵,粮草赏赐品和贡品的船只,同时也把这里作为运输官兵、粮草的转运站。到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为努尔哈赤统治,成为后金的领地,之后,皇太极改金称清,建立清王朝。 在清康熙十年(1671年),宁古塔副都统安珠瑚奉命开始筹建吉林城,康熙十五年(1676年),清政府调宁古塔将军巴海移驻吉林城,吉林成为清政府统辖松花江、乌苏里江、黑龙江等流域的重镇,为这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雍正五年(1727年)设立永吉州,州治吉林。 乾隆十二年(1747年),改永吉州为吉林厅。 清光绪七年(1881年),吉林厅升为吉林直隶厅,次年又升为吉林府 民国时期,吉林市仍为吉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民国2年(1913年)和民国18年(1929年),这里分别更名为吉林县和永吉县。 民国20年(1931年)9月21日,日军占领了吉林,次年3月1日,成立伪吉林省公署。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国民党成立吉林地方治安维持会。10月,在中共吉林市委组织下成立吉林市政府。11月,成立吉林省政府,省会设在吉林市。 1946年5月,共产党军队从吉林市撤出,国民党成立吉林省政府和吉林市政府。 1948年3月9日,中共占领吉林市。3月10日,吉林省政府从延吉市迁至吉林市,3月23日,成立吉林市人民政府。 1954年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由吉林市迁往长春市,自此,长春市成为吉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968年3月,成立吉林市革命委员会。 1980年撤消吉林市革命委员会,恢复吉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