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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绥芬河市概述

    绥芬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44°23',东经131°9',南、北、西三面与东宁县毗邻,东与俄罗斯远东最发达地区----滨海边疆区接壤,边境线长27.5公里。辖区面积460平方公里,下辖阜宁镇、绥芬河镇和边境经济合作区,总人口10万(包括5万流动人口)。绥芬河是一座风光秀丽的山城,座落在长白山北端,年平均气温2.3℃,属海洋性季风气候;无霜期119天,年平均降水582毫米;平均海拔500米左右;境内有小绥芬河、寒葱河穿过,辖区山多林茂,森林覆盖率为60%;可利用的野生植物300余种,野生食用木耳、蘑菇、蕨菜等山产品畅销国内外。 绥芬河的市名来源于绥芬河名。绥芬河市历史悠久,早在唐代即属渤海国率宾府。绥芬河市作为国际通商口岸已有近百年历史。1903年中东铁路通车后,以这条铁路为纽带,绥芬河市曾与海参崴、哈尔滨同步发展。曾有美、英、澳、日、韩、俄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商贾云集于此,时称“东方旗镇”、“国境商都”。20 至30年代曾为东北北部“第三特别市”,是滨江省东部的政治、经济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绥芬河市作为国家一类口岸,一直承担着中苏贸易进出口运输和分拨任务。1987年10月我国恢复对原苏联的边境贸易后,绥芬河市凭借悠久的贸易历史和突出的地缘优势,使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得以迅猛发展,形成了对外开放的新格局。绥芬河处于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是目前中国通往日本海的最大陆路贸易口岸。绥芬河是东北铁路主干线滨绥线和国家二级公路301国道的起点,有1条铁路、2条公路与俄罗斯相通。绥芬河距俄罗斯对应口岸波格拉尼奇内16公里,距俄远东自由经济区纳霍德卡270公里。通过绥芬河口岸,经由俄罗斯海参崴、纳霍德卡等海港,陆海联运货物可直达日本、韩国、美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绥芬河是中外陆海联运的重要关节点,是中国东北地区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的重要“ 窗口”和“桥梁”。

更多>> 绥芬河市历史

    绥芬河市,原为东宁县绥芬河镇,以其附近小绥芬河而得名。绥芬,又作“恤品”、“ 速频”、“苏滨”,均为“率宾”译音的演变,满语意为“锥子”。清代属宁古塔将军(吉林将军)宁古塔副都统辖区。清末,先后归绥芬厅、东宁厅管辖。中东铁路通车后,始称“ 五站”(由海参崴起到绥芬河为第五站)。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五站铁路交涉分局改为绥芬河铁路交涉分局。中华民国成立后,1923年3月,归属东省特别区,并从4月1日起设立绥芬河市政分局。斯时,奉军绥宁镇守使张宗昌的帅府设于绥芬河镇。东北沦陷后,始属东宁县,1939年6月1日划归新设置的绥阳县管辖,改设绥芬河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8年10月,将绥阳县并入东宁县,东宁县政府迁驻绥芬河镇,为第一区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51年10月,建立绥芬河军政委员会,负责口岸运输。1952年4月,东宁县政府迁回东宁镇,绥芬河为第一区政府驻地。1956年5月,设置绥芬河镇和北寒葱河乡。 1958年9月,成立友好人民公社,后改为绥芬河人民公社。1968年设置绥芬河区,由牡丹江地区直辖。1973年6月,撤销绥芬河区,设置绥芬河镇,归东宁县管辖。1975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以绥芬河镇改设绥芬河市(县级),归牡丹江地区管辖。1983年9月,撤销牡丹江地区,由牡丹江市代管。 1992年,绥芬河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滨绥线铁路终点站,边境口岸城市。南、西、北三面与东宁县相连,东与俄罗斯接壤。全市总面积460平方公里。全市分设1个街道办事处和3个乡。1992年末全市总人口3.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3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