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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鹿泉区概述

    鹿泉区(原鹿泉市),鹿泉的名字来自于韩信射鹿得泉的传说,1958年前叫获鹿,属于石家庄市下辖区,位于河北省中南部,太行山东麓。总面积603平方千米,常住人口43.3万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辖9个镇、3个乡1个区。 鹿泉气候温和,年平均温度为13.3℃,1月份平均温度为-2.1℃,7月份为25.9℃。有大理石、石灰石等矿藏,农业以小麦、棉花、蔬菜种植为主。山区、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石家庄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县级鹿泉市,设立石家庄市鹿泉区,以原鹿泉市行政区域为鹿泉区行政区域。

更多>> 鹿泉区历史

    历史沿革 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达4000多年,战国时称石邑,隋设立鹿泉县,唐改称获鹿县,金、元时称镇宁州,明清恢复获鹿县建制。199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获鹿县,设立鹿泉区。境内现存土门关、十方院、铁行会馆等文物古迹29处。获鹿县境,春秋初属鲜虞国,后属晋地。战国初属中山国,赵灭中山后,归赵国。秦时属钜鹿郡。西汉时置石邑县,治所在今县城南三十五里处,属恒山郡。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封恒山郡为恒山国,八年国除为郡,此间辖石邑县。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改恒山郡为常山郡,辖石邑县。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封常山郡为常山国,辖石邑县。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又改常山国为常山郡,辖石邑县。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析常山郡,于今获鹿县治北置绵曼县,隶属真定国。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在今获鹿县城东北封乐阳侯国,属恒山郡,传四世免。建始二年(公元前21年)又封乐阳侯国,至西汉末国除。东汉时,省石邑县,后复置,属常山郡。建武二年(公元26年)封绵曼侯国,属真定国。十四年国徙。十七年常山郡并入中山国,石邑县改隶中山国。二十年复析中山国置常山郡,辖石邑县。自永平五年(公元62年)始,常山时为国,时为郡,均辖石邑县。三国魏和晋代,石邑县均属常山郡。北魏时,石邑县属常山郡。至北齐改石邑县为井陉县,原井陉县也省入新改后的井陉县,隶属常山郡。隋代,井陉县属常山郡。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石邑县治移至今获鹿县东北万夏村。同年罢常山郡,石邑县改求恒州。开皇六年(公元586年),复改井陉县为石邑县,并于故井陉县地置井陉县。十六年,析石邑县在今获鹿县治置鹿泉县(县南十里有鹿泉水,因而名之)。同时在井陉县治置井州,领鹿泉县。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废井州,鹿泉县并入石邑县。义宁初,复置鹿泉县、井州,井州辖鹿泉县。唐代,武德初于石邑县治置恒州,辖石邑县;井州领鹿泉县。武德元年(公元618年)窦建德陷恒州,四年平息,恒州徒治真定,仍领石邑县。贞观十七年,废井州,鹿泉县改隶恒州。天宝元年(公元742年)罢恒州改为常山郡,辖石邑、鹿泉二县。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改常山郡为平山郡,改鹿泉县为获鹿县,获鹿县、石邑县隶属平山郡。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平山郡为恒州,辖石邑、获鹿二县。元和十五年(公元820年)恒州改名镇州,辖石邑,获鹿二县。五代时,石邑、获鹿二县在后梁隶属镇州。后唐初改镇州为真定府,辖石邑、获鹿二县。不久又改为镇州,隶属不变。后晋天福七年(公元942年)又改镇州为恒州,辖石邑、获鹿二县。后汉又改恒州为镇州,辖石邑、获鹿二县。宋代初年,石邑、获鹿二县仍属镇州。开宣六年(公元973年)石邑县省入获鹿县,属镇州。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改镇州为真定府,辖获鹿县。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井陉县省入获鹿、平山二县。八年复置井陉县,从获鹿、平山划出。金代初,真定府领获鹿县。至兴定三年(公元1219年)改获鹿县为镇宁州。元代初改镇宁州为西宁州,属真定路。太宗七年(公元1235年)改西宁州为获鹿县,属真定路。明代,获鹿县属真定府。清代初,获鹿县属真定府。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真定府改名正定府,辖获鹿县。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置范阳道,辖获鹿县。民国三年,范阳道改名保定道,辖获鹿县。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废道,获鹿县直隶于河北省。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鹿县属石家庄专区。1958年12月20日撤销获鹿县,并入石家庄市。1960年6月26日原获鹿县辖区并入井陉县。1962年3月27日以原辖区复置获鹿县,仍属石家庄专区。1970年石家庄专区改称石家庄地区,辖获鹿县。1983年11月15日获鹿县划归石家庄市。1994年5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获鹿县,设立鹿泉为市,但仍属石家庄市。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石家庄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县级鹿泉区,设立石家庄市鹿泉区,以原鹿泉区行政区域为鹿泉区行政区域。

更多>> 鹿泉区地理环境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鹿泉区位于河北省中南部,处于东径114°18′,北纬38°05′,总面积603平方公里;东距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15公里,并与正定县、栾城县接壤,北与灵寿县、平山县为界,南接元氏县,西临井陉县;南北长、东西窄。[5] 地形地貌 鹿泉区地形总趋势为西高东底,西部属太行山余脉,为低山丘陵区,区间基岩裸露,山峦起伏,沟谷发育,标高300米—500米。最高海拔在市境西南部上寨乡梁庄村西与井陉县交界处,高程907米,低山丘陵地带相对高差200米—400米之间。市境东部为冲积洪积平原,是华北平原西部边缘,地势平缓,局部有个别残丘出露,地形自西向东倾斜,南部地面标高由100米降至62.5米,北部降至80米,自然坡降3‰—5‰。鹿泉区低山分布于市域西北部、西南部及南部边缘地带及中部个别孤山区域,海拔高程大于500米,总面积约10平方公里,占鹿泉区总面积的1.59%;丘陵区分布于源泉渠以西,以构造地质作用为主,长期遭受强烈剥蚀切割作用,地形起伏较弱,冲沟发育一般深2~5米,有多个剥蚀残山孤立其间,表层一般为黄土、坡积、冲积物,海拔高程100米~500米。丘陵总面积336.67平方公里,占鹿泉区总面积的53.47%;平原分布在源泉渠以东,由滹沱河、太平河、金河及洨河的冲积、洪积扇和山前坡积群组成,地形较平坦,其组成物质粒度随着远离山区逐渐变细;平原面积267.73平方公里,占鹿泉区总面积的42.46%;鹿泉区水域面积15.67平方公里,占鹿泉区总面积的2.48%。气候特征 鹿泉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少雨多风;夏季炎热多雨,雨量集中;秋季天高气爽,昼夜温差大;冬季寒冷干燥,多西北风。1991年至2005年,年平均气温为13.9℃,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为27.2℃,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为-1.7℃,极端最高气温43.4℃(2002年7月15日),极端最低气温-16.9℃(2000年1月25日);年平均降水量为542.2毫米,年最大降水量为1119.3毫米(1996年),年最少降水量为319.7毫米(2001年),月最大降水量为608.4毫米(1996年8月),日最大降水量为422.3毫米(1996年8月4日),降水量主要集中于7、8两个月,占全年降水总量的56%;无霜期日数平均为219天,初霜期一般出现于10月底,终霜期出现于3月20日左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776.9小时,年日照百分率为49%。

更多>> 鹿泉区金融休闲

    经济建设 综述 2011年预计鹿泉区生产总值完成261.4亿元,增长12.2%;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7.2亿元,增长26.5%;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3亿元,增长3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5亿元,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547元,增长13.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20元,增长16%。2012年,鹿泉区生产总值完成290亿元,同比增长5.8%;三次产业占比达到7.2:59.2:33.6;财政收入完成20.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9亿元,分别增长21.3%和16.7%;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1271元、21598元,分别增长12%、11.1%。2013年完成生产总值320.1亿元,可比价格增长9.5%。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增加值23.5亿元、187.4亿元和109.2亿元,分别增长1.9%、9.8%和10.5%,对GDP的贡献率分别为0.8%、59.6%和39.6%,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1、5.6和3.8个百分点。鹿泉区三次产业结构由2012年的7.2:59.2:33.6,调整为7.3:58.6:34.1。第一产业占比重提高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重降低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79875元。第一产业 2013年,鹿泉实现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39.42亿元,可比价增速为1.84%,实现增加值23.45亿元,可比价增速1.83%。2013年实现农业产值24.18亿元,可比价增速1.73%。全年粮食播种面积52.64万亩,比上年减少5242亩,减少0.99%;亩产394公斤,比上年减少4公斤,下降0.86%;总产量20.76万吨,比上年减少3885吨,下降1.8%。其中:小麦播种面积25.18万亩,比2012年减少2944亩,下降1.2%,亩产407公斤,比上年增加2公斤,增长0.6%;总产10.26万吨,比上年减少599吨,下降0.6%;小麦产值25032万元,可比价减少0.58%。玉米播种面积24.72万亩,比上年增加26亩,亩产404公斤,比上年减少12公斤,下降3.0%;总产99.8万吨,比上年减少3023吨,下降2.9%;玉米产值20659万元,可比价减少2.94%。蔬菜总产量92万吨,比2012年增加2.7万吨,增长3%。蔬菜产值16.44亿元,可比价增速3.62%。蔬菜播种面积17.02万亩,比2012年增加2596亩,增长1.5%,亩产5405公斤,比上年增加78公斤,增长1.5%。林业产值6447万元,可比价增速17.82%。人工造林2843公顷。牧业产值12.48亿元,可比价增速0.92%。年末生猪存栏12.82万头,出栏27.17万头;牛存栏2.55万头(其中奶牛2.34万头),出栏0.75万头;羊存栏3.43万只,出栏3.99万只;家禽存栏429.2万只,出栏484.05万只。全年肉类、禽蛋、奶类总产量分别为28642吨、37584吨、70206吨,分别增长1.2%、2.1%和3.2%。渔业产值为9232万元,可比价增速0.38%,淡水产品产量6302吨。第二产业 鹿泉区工业从依靠传统产业开发矿产资源起步,形成了建筑材料、冶金机械、轻工食品、医药化工四大主导行业。2013年,四大工业主导行业中: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完成增加值10.1亿元,增长33.1%,占规上工业比重6.49%,拉动规上增长1.73个百分点;装备制造业完成增加值36.6亿元,增长20.7%,占规上工业比重23.63%,拉动规上增长4.57个百分点;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完成增加值12.8亿元,增长33.8%,占规上工业比重8.24%,拉动规上增长2.4个百分点。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加值35.4亿元,降低8.4%,占规上工业比重22.83%,使规上工业增速下降2.19个百分点。鹿泉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69亿元,增长20.9%。实现利税87.8亿元,增长20.3%。第三产业 2013年,鹿泉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96.57亿元,增长13.6%。其中: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5亿元,增长14.1%,农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07亿元,增长12.3%。批发业实现销售总额77.67亿元,增长17.1%;零售业实现销售总额98.28亿元,增长16.1%;住宿业营业额2.13亿元,增长17.9%;餐饮业营业额14.58亿元,增长17.2%。主要消费品中,服装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1.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8.1%;文化办公用品类零售额增长11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增长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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