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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于洪区概述

    于洪区与地处东郊的东陵区环抱沈阳市市区,东与大东、东陵、皇姑、沈河、铁西、和平区缘接,南与苏家屯区、灯塔市隔浑河相望,西与辽中县、新民市接壤,北与沈北新区居邻。区政府驻地距市政府11公里。于洪区始建于1964年,从1987年开始行使城区和农村两种管理职能。于洪区毗邻母城,半环市区,是沈阳西部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板块,现辖区面积70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规划区面积9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4.4平方公里。全区总人口61万,农业人口25.1万人。于洪区地势平坦,区位优越,这里具备投资发展的最佳区位优势,区内地貌为辽河冲积平原,属北温带受季风影响的半湿润性气候,四季分明。交通条件得天独厚,位于东北最大交通枢纽最近辐射圈内,被誉为“黄金通道”的沈大高速公路纵贯南北,京沈高速公路横贯东西,沈西大型编组站坐落区内,专用铁路已并入东北路网。于洪区作为沈阳市城郊经济建设重点区、辽宁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辽东半岛对外开放带地区之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空前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农业基础雄厚,现代化步伐进一步加快,科技水平逐年提高。从“一带四区”建设为重点,开始了农业和农村第二次创业。欧亚庄园、神农庄园、河畔庄园、陵东百亩水耕园、种苗繁育中心、翟家棚菜、高花草毒、北陵花卉等现代化农业基地已初具规模,初见形象,初见成效。肉牛、肉鸡、粮食、果菜、花卉等产业化项目达到了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工业发展突飞猛进,集团化规模已逐步形成,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已成为本区工业发展的主体。近年来,于洪区先后被国家评为 “百强县区”和“明星县区”,被省政府命名为“综合经济发展先进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被市政府命名为小康县区。1998年又被国家列为16个农业高科技示范区之一。预示着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

更多>> 于洪区历史

    于洪区始建于1964年。1999年,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9]69号)批准:一、于洪区:撤销翟家乡,造化乡、彰驿站乡,设立翟家镇、造化镇、彰驿站镇。二、辽中县:撤销四方台乡,设立四方台镇。2000年,于洪区辖4个街道、7个镇、9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总人口606008人,其中:迎宾路街道 54051人、沈辽路街道 32315人、陵西街道 56570人、北塔街道 47801人、沙岭镇 31440人、马三家镇 34077人、大潘镇 22713人、平罗镇 19699人、造化镇 28443人、翟家镇 20413人、彰驿站镇 11076人、于洪乡 39762人、杨士乡 59525人、北陵乡 36702人、陵东乡 37478人、大青中朝友谊乡 12172人、大兴朝鲜族乡 17249人、高花乡 13842人、老边乡 17075人、解放乡 13605人。2001年6月4日,撤销高花乡,设立高花镇。区划调整后,于洪区辖4个街道、8个镇、7个乡、1个民族乡:迎宾路街道、沈辽路街道、陵西街道、北塔街道、马三家镇、平罗镇、沙岭镇、大潘镇、翟家镇、造化镇、彰驿站镇、高花镇、于洪乡、陵东乡、北陵乡、杨士乡、解放乡、老边乡、大青中朝友谊乡、大兴朝鲜族乡。2002年5月,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铁西区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设立铁西新区(不是正式行政区)。于洪区沙岭镇、于洪乡、杨士乡、大青中朝友谊乡的部分行政区域(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铁西新区管理区域。2002年12月13日,辽政[2002]323号批复:1.撤销于洪乡,设立于洪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于洪街道办事处驻地迎宾馆路16号,区域面积43.1平方千米,辖11个村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2.撤销杨士乡,设立杨士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杨士街道办事处驻地沈辽路206号,区域面积28.6平方千米,辖14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3.撤销北陵乡,设立北陵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北陵街道办事处驻地皇姑区龙山路2号,区域面积19.7平方千米,辖7个村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4.撤销陵东乡,设立陵东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陵东街道办事?村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5.撤销沙岭镇,设立沙岭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沙岭街道办事处驻地沙岭村,区域面积60.4平方千米,辖12个村委会,2个社区居委会,实行街道管村体制。6.撤销解放乡、老边乡,合并设立光辉乡。区划调整后,光辉乡政府驻地三台子,区域面积118.1平方千米,辖28个村委会。2002年,于洪区辖9个街道、7个镇、2个乡、1个民族乡:迎宾路街道、沈辽路街道、陵西街道、北塔街道、于洪街道、杨士街道、北陵街道、陵东街道、沙岭街道、马三家镇、平罗镇、大潘镇、翟家镇、造化镇、彰驿站镇、高花镇、光辉乡、大青中朝友谊乡、大兴朝鲜族乡。2003年8月,于洪区的翟家镇和大青中朝友谊乡在建制上划归铁西新区代管。调整铁西新区行政区域,已划归铁西新区的原属于洪区沙岭镇、于洪乡、杨士乡的部分行政区域(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归铁西新区大青中朝友谊乡。2005年,于洪区辖9个街道、7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迎宾路街道、北塔街道、陵西街道、沈辽路街道、于洪街道、杨士街道、北陵街道、陵东街道、沙岭街道、平罗镇、马三家镇、大潘镇、造化镇、翟家镇、彰驿站镇、高花镇、大兴朝鲜族乡、大青中朝友谊乡、光辉乡。2007年1月19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7]18号)批准:同意撤销于洪区翟家镇、大青中朝友谊乡,设立翟家、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实际由铁西新区代管)2007年1月31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7]21号)批准:同意撤销于洪区马三家镇、平罗镇、大潘镇(注:由细河经济区代管)、大兴朝鲜族乡建制,保留马三家、平罗、大潘、大兴街道办事处;撤销于洪区造化镇,设立造化街道办事处。2007年7月26日,沈阳市政府(沈政[2007]166号)批准:同意于洪区设立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及部分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一、同意增设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办事处四至范围:东起沈大高速公路,南至开发区十九路,西至高明、共和、得胜、曹家等4个村东界,北至京沈铁路线;区域面积6.7平方千米,辖2个村、2个社区,人口8.68万人。二、同意对大青中朝友谊、翟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区划调整。(一)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划出张士村、宁官村、余良村、后谟村和宁官、军营社区。其中张士村、宁官村、宁官和军营社区划入新增设的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13.26平方千米,辖10个村,人口1.68万人。(二)翟家街道办事处划入余良村、后谟村。调整后的翟家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46.41平方千米,辖13个村、1个社区,人口5.15万人。2007年11月2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沈政[2007]248号)同意于洪区杨士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沈辽路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实际2007年初变动)

更多>> 于洪区地理环境

    土地资源:全区土地总面积7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0多万亩,水域面积130,365亩。可开发利用的二、三产业用地8万亩市政界内建成区面积28.4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百分之三十六点四。因毗邻母城所形成的级差地租使土地成为最具竞争力的资源,城乡充足而训练有素的劳动力和产业工人成为最具潜在力的资源,庞大的国有资产存量成为最具吸引力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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