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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平潭县概述

    福建省福州市辖县,素有“千礁岛县”之称,著名渔业基地。位于省境东部海上,由以海坛岛(平潭岛)为主的128个岛屿组成。面积369.75平方公里,人口32.46万。县府驻潭城镇。唐为牧马地,清置平潭厅,1912年置平潭县。海坛岛面积323平方公里,是福建省第一大岛,我国第五大岛,因其远望如坛,故名“海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坐落于此,这里自古为文人义士、江湖游侠退隐之地,唐朝为牧马地,宋朝末代皇帝曾逃亡至此,明清抗倭、抗日解放战争又是兵家必争之地,留下了较为丰富的古今战争遗址,因地扼台湾海峡要冲,距台湾仅68海里,是祖国大陆距台湾最近的岛县,成为我国东南海疆前沿对台经贸和人文交往的重要窗口。其形成属于陆连岛性质。地形以花岗岩丘陵为主,分布在北部、南部和西部,介乎其间的是一片面积较大的海积平原。海岸曲折。东海岸悬崖峭壁,多海湾、暗礁;西海岸多泥沙堆积,有利围垦。中南部三十六蛟湖,古时系潟湖,今有灌溉之利。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是福建省年降水最少地区之一。全年≥8级大风达107天,为全省强风区之一。附近海区风浪特大,夏秋之际常受台风侵袭。50年代前,全岛风沙灾害严重,自防风林带营造后,风沙灾害已被制止。耕地以旱地为主,种植甘薯、花生等旱作。盛产大黄鱼、带鱼、乌贼、鳀、鳁鱼、毛虾、梭子蟹等,产量居全省第2位。主要渔场在牛山岛附近。水产养殖以贻贝和紫菜为著名。工业以水产品加工最为发达。工艺美术品贝雕远销30多国家和地区。平潭盛产优质玻璃砂,主要供福州玻璃工业需要。竹屿口是全国标检用砂唯一产地。县境利用海潮水资源,建立了福建省第1座潮汐电站。邮编:350400 代码:350128 区号:0591 拼音:Pingtan Xian 简称:岚 平潭县位于福建省东部海域,福州市东南部海,东濒台湾海峡,西临海坛海峡,南近南日岛,北望白犬列岛,由126个岛屿和近千个岩礁组成,主岛海坛岛为全国第五大岛。地理坐标为北纬25°16′-25°44′,东经119°32′-120°10′。陆地面积371.1平方千米,海域面积2164平方千米。 2003年末,户籍人口38.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82万人。通行闽东方言福州话。 县人民政府驻潭城镇,全县辖7个镇、8个乡:潭城镇、苏澳镇、流水镇、澳前镇、北厝镇、平原镇、敖东镇、白青乡、屿头乡、大练乡、芦洋乡、中楼乡、东庠乡、岚城乡、南海乡。共有200个居委会、行政村。

更多>> 平潭县历史

    平潭县简称岚。因主岛海坛岛适中有一平坦的巨石,俗称“平潭”,古称海坛,唐代为牧马场,宋初设牧马监,属福清县。清康熙十九年(1680)福清县海口东城的援剿镇改为海坛镇,二十二年(1683)移镇驻平潭(今潭城),雍正八年(1730)设县丞,嘉庆三年(1798)置平潭厅,属福州府。民国元年(1912)置平潭县,后属东路道、闽海道。 1949年5月5日平潭游击队解放县城并成立县人民政府,7月撤离,9月16日配合解放军收复平潭。1950年属闽侯专区,1956年属晋江专区,1959年属闽侯专区(1971年闽侯专区改称莆田地区)。1983年起划归福州市管辖。 民国25年(1936年)划为3个区,民国33年区署撤销,下设乡,民国35年划为潭城、苏澳2镇和中正、龙泉、中心、潭南、复兴5乡。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1961年划为12个人民公社,1983年划为14个人民公社。1984年实行政社分开,各公社分别改为乡(镇),共设3个镇12个乡,后陆续将2个乡改镇,设5镇10乡:潭城镇、苏澳镇、流水镇、澳前镇、北厝镇、屿头乡、大练乡、白青乡、平原乡、芦洋乡、中楼乡、岚城乡、敖东乡、南海乡、东庠乡。 2000年,撤销平原乡,设立平原镇;撤销敖东乡,设立敖东镇。2000年底,平潭县辖7镇8乡:潭城镇、苏澳镇、澳前镇、北厝镇、流水镇、平原镇、敖东镇、岚城乡、中楼乡、白青乡、南海乡、屿头乡、大练乡、东庠乡、芦洋乡,8个居委会、192个行政村。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总人口371922人,其中:潭城镇 65728人、苏澳镇 31053人、流水镇 47231人、澳前镇 39975人、北厝镇 31026人、平原镇 22257人、敖东镇 29857人、白青乡 16628人、屿头乡 15130人、大练乡 6043人、芦洋乡 5292人、中楼乡 20587人、东庠乡 9264人、岚城乡 22512人、南海乡 9339人。

更多>> 平潭县金融休闲

    全年全县生产总值39.66亿元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3.44亿元,增长10.9%;工业总产值6.52亿元,增长19%;实际利用外资304万美元,同比下降40.7%;粮食总产量2.39万吨,增长17.7%;水产品总产量31.6万吨,增长4.1%;出口总值505万美元,增长25.1%;固定资产投资9.11亿元,增长2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42亿元,增长7.4%;农民人均纯收入3880元,增长1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07‰;年末全县各项存款20.02亿元,各项贷款7.69亿元。

更多>> 平潭县文化教育

    全年共改造中小学危房38000平方米,高考录取达78.12%,完成小学学区撤销工作,建成县图书馆、县医院病房大楼、县疾病控制中心大楼。全县有线电视覆盖率达96.5%,群众体育广泛开展,在福州市举办的第21届运动会上取得4金、6银、11铜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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