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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玛曲县概述

    玛曲县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西与青海省久治、甘德、玛沁县接壤,东南与四川省若尔盖、阿坝县隔黄河相望,西北紧连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 东北与本州碌曲县为邻。东经100°46′至102°29′北纬33°06′至34°33′。地势西高东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在3300至4806米之间。气候属高寒湿润型。长冬无夏,气候严寒是其特征。年均气温1.1℃,年降水量615.5毫米,年相对无霜期仅19天。全县总面积10109.67平方公里,其中天然草地1365.90万亩,占总面积的89.4%,共辖8个乡,总人口3.71万多人,其中藏族人口占88%。县人民政府驻尼玛镇,邮编:747300。代码:623025。区号:0941。拼音:Maqu Xian。 玛曲县辖1个镇、7个乡:尼玛镇、欧拉乡、欧拉秀玛乡、阿万仓乡、木西合乡、齐哈玛乡、采日玛乡、曼日吗乡。玛曲县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地处青、甘、川三省交界,是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上一个藏民族为主,多民族聚居的纯牧业县。也许出于黄河对这片神奇土地的迷恋她流经该县并形成180度的大转弯,把美丽的玛曲拥容在这独特的第一湾里, 构成了草原上这一秀丽的风景线──黄河首曲。玛曲县草原辽阔,河流纵横,天然植被优良,种类繁多,约57科、204属、430余种,以适应高寒湿润气候的草木檀被和灌木为主。是“河曲马”、“欧拉羊”的产地,也是全国黄金生产大县之一,此外,还有煤、银、铅、钨、铜、泥碳等矿产资潭,有待于开发利用。黄河自青海省久治县流人玛曲,从东、南、北三面环绕县境,淀程约433公里,因受西倾山的阻挡,在这里形成了180度的弯曲部,称之为“黄河首曲”。境内生患的珍贵动物有马鹿、雪豹、麝、梅花鹿、白唇鹿、棕熊、猞猁、水獭等。野药材极其丰富,价值很高的有烈香杜鹃、青海杜鹃、列叶羌活、海母雪莲、贝母、黄芪、冬虫夏草等。玛曲县交通便利,主要公路有尕(海)玛(曲)线及两(河口)阿(万仓)线。境内黄河上架有齐哈玛钢索公路桥及县城附近双曲拱水泥大桥,沟通了玛曲与外界的联系。

更多>> 玛曲县历史

    玛曲,系藏语,意为黄河。因临黄河而得名。1955年设县,1961复置。 1955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甘南藏族自治州原属的舟曲、碌曲、玛曲3个行政委员会的组织,并分别设舟曲县、碌曲县、玛曲县。玛曲县管辖的区域是:原属夏河县的欧拉、三乔科、卓格尼玛、齐哈玛4大部落,并且仍按4大部落进行工作。县人民委员会驻卓格尼玛部落。6月16日成立。1958年12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2次会议决定撤销碌曲、玛曲2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洮江县。洮江县驻尕海。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4次会议决定:恢复玛曲县,以合并于洮江县的原玛曲县行政区域为玛曲县行政区域。 2000年,玛曲县辖8个乡:尼玛乡、阿万仓乡、齐哈玛乡、采日玛乡、曼日玛乡、欧拉秀玛乡、木西合乡、欧拉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41399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尼玛乡 13449 欧拉乡 3883 欧拉秀玛乡 2465 阿万仓乡 4727 木西合乡 2557 齐哈玛乡 4280 采日玛乡 4063 曼尔玛乡 5975。 玛曲,系藏语“黄河”之意。位于黄河上游,即所谓的河曲地区,县名因之。玛曲县地处甘、青、川三省的交界处,属高山草原区,沃野辽阔,是天然的优良牧场,自古为游牧民族活动的场所。拉卜楞寺建立后,这里的大小部落成了该寺的 “拉德”(神民)、“穆德”(政民)、“曲德”(教民),直接受拉卜楞寺政教势力的控制。1928年建立夏河县后,划归夏河。1943年设立信义、自由、欧拉3个乡。解放后,于1955 年建县,1960年与碌曲合并为洮江县,1962年分县,县治设在美都塘。玛曲县下辖欧拉秀玛、欧拉、尼玛、曼玛、采日玛、齐哈玛、阿万仓、群强8个乡,面积约1万多平方公里,有人口2.57万多人,基本上是藏族。玛曲县是甘南州的主要畜牧业基地之一,所产河曲马远近闻名。玛曲县辖1个镇、7个乡:尼玛镇、欧拉乡、欧拉秀玛乡、阿万仓乡、木西合乡、齐哈玛乡、采日玛乡、曼日吗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