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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南郑区概述

    2015年全区辖1个街道,19个镇、288个行政村,共有2856个村民小组,区政府驻地汉山街道西大街24号。

更多>> 南郑区历史

    南郑地名,始见于《史记.秦本纪.六国年表》,秦厉共公“二十六(年),左庶长城南郑”。名称来源历史上有三种说法,其中“郑民南奔”说逐渐为大家所认同,据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沔水》引《耆旧传》语:“南郑之号始于郑桓公。桓公死于犬戎,其民南奔,故以南郑为称”。 南郑置县时间,史无明载。其地夏、商两代属梁州,为褒国所有。 西周时,合并于雍州,南郑为周代古邑。 进入春秋后,为诸侯国争夺地盘时期。公元前750年,褒国被庸国所灭,南郑为庸国所有。 公元前611年,楚庄王联合巴国、秦国击败庸国,南郑进入秦、巴、楚三国反复争夺之盛期。南郑先属秦,后入蜀。 公元前475年战国始,秦取蜀南郑,秦厉共公二十六年(前451年)秦左庶长筑南郑城,南郑地名始著。躁公二年(前441年),南郑附蜀。秦惠公十三年(前387年)伐蜀,夺回南郑。周显王时(前368年),南郑被蜀占据。秦孝公元年(前361年),汉中(时不含南郑)被楚国占据,与秦地接壤。秦惠文王更元九年(前316年)派司马错领兵灭蜀,南郑复秦。秦惠文王更元十三年(前312年)秦楚丹阳之战,秦夺楚汉中地六百里与秦的南郑地区合并,置汉中郡,治南郑(今汉台区境内)南郑正式置县,为陕西置县最早县之一。自公元前451年秦左庶长建筑南郑城以后,历为汉中郡、道、府、县所在地,为陕南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汉高祖刘邦为汉王时曾以南郑为都城。 汉末张鲁以五斗米道在此建立政教合一的政权近30年。 三国时蜀汉与曹魏在南郑地区进行过激烈的较量。晋武帝泰始年间,南郑为梁州及汉中郡治所。 西魏废帝三年(554年),南郑县改为光义县,治所未变。 隋开皇初年复称南郑县,撤销汉川,保留梁州郡,辖南郑县;隋炀帝大业初废梁州复置汉川郡,南郑为郡治。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废汉川郡置梁州,南郑为州治所;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南郑为山南道梁州属县。 宋代,南郑为府辖县及路、府治所。 南宋时,分利州路为东西两路,东路辖兴元府,南郑为府辖县及路府治所,同时也是抗金的前线。 元朝设陕西行中书省,南郑为兴元路路治,正式划归陕西。 明朝时,南郑为汉中府治。 清朝南郑属陕西布政使司汉中府辖县。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设道,十七年(1928年)撤销汉中道,南郑直属陕西省辖。 1949年12月6日,南郑分置为南郑县与南郑市。南郑县迁治与汉中城东的十八里铺,除汉中城及郊区归南郑市外,其余集镇和乡村仍由南郑县辖领。 1954年底,将四川省通江县的碑坝区划归南郑县。 1958年底撤销南郑县,辖区并入汉中市。 1961年9月县市分设,划汉江以南原南郑县辖的冷水、汉山、红庙、南海、碑坝五区及原褒城县辖的高台、新集、黄官三区和原黎坪中心区的部分区域为南郑新政区。 2017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撤销南郑县,设立汉中市南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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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南郑区实现生产总值(简称 GDP)174.07 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 8.3%。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 24.06 亿元,增长 4.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 96.81 亿元,增长 9.0%;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3.20 亿元,增长 8.7%;从结构上看,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8%,55.7%,30.5%。同 2015 年比,第一产业比重上升 0.3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 2.6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 2.3 个百分点。全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 85.90 亿元,占 GDP 比重为 49.4%。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区人均生产总值达到 36550 元,增长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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