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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海盐县概述

    海盐是浙江省的一个行政县,属于嘉兴五县市之一。位处杭州湾北侧,属嘉兴地区。北距上海118公里,南离省会杭州98公里。全县陆地面积507.3公里,人口36.7万。综合实力百强县。海盐县位于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平原。地处北纬30°21′到30°28′,东经120°43到121°02′,东濒杭州湾,西南邻海宁市,北连平湖市和秀洲区。海盐县地形似一个顶角朝南的等腰三角形,东西最宽处相距约31公里,南北相距约33公里。全县海拔平均在3~4米,整个地势从东南向西北倾斜,大致可分为三部分:南部为平原孤丘区,山丘高度大多在100米左右,与海宁市交界的高阳山为县境最高处,主峰高251.6米;东部为平原海涂区,地势稍高于西部平原;西部为平原水网区,总面积约占全县的三分之二。海盐县陆地总面积534.73平方公里(其中河道、湖泊等水域面积96.26平方公里),海湾面积537.90平方公里,岛礁0.48平方公里。境内陆地海岸自澉浦起到海塘乡方家埭止,全长53.48公里,是浙北海岸最长的县(市)。海盐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位于建设中的世界上最长的杭州湾跨海大桥北岸。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建成通车,海盐将成为沪杭、苏甬高速公路双线的枢纽,形成至上海、杭州、苏州、宁波四城市一小时的交通网络。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海盐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5年,全县生产总值153.8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11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12元,在2005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中排名第30位。工业上,初步形成了纺织服装、化纤、食品加工、机械、电子、造纸、新型建材等支柱产业和千斤顶、小家电等特色产业,快速发展的县域经济急需大批优秀人才的汇聚。海盐山水风光闲雅秀丽,人文景观渊源流长,有省级风景名胜区—南北湖风景区,融湖光、山色、海景于一体,素有“小西湖”、“上海后花园”美称。游人来海盐既可游历名山,观览沧海,寻影古迹,栖息田园,充分享受回归大自然的情趣,又可感受到时代的气息和活力,而世界第一大桥杭州湾跨海大桥于2008年建成通车,更将拉近海盐与宁波、海盐与上海的距离。海盐正以崭新的风貌走向21世纪,走向工贸游为一体的现代化强县,开放的海盐热忱欢迎各界朋友前来旅游观光、投资、创业。

更多>> 海盐县历史

    海盐历代名人辈出。有《搜神记》作者干宝,唐代诗人顾况,教育家和出版家张元济,漫画家张乐平,改革先锋步鑫生,作家余华等。

更多>> 海盐县金融休闲

    财政收入保持一定增长。全县财政总收入105011万元,增长15.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0051万元,增长17.8%。一般预算支出60658万元,比上年增长18.3%。金融机构存贷款稳定。2005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29.33亿元,比年初增加12.3亿元,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为127.46亿元,比年初增加 13.29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6.14亿元,比年初增加9.61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90.62亿元,比年初增加5.79亿元。年末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78.08亿元,比年初增加11.81亿元,同比增长18%。社会事业据抽样调查,2005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64302人,比上年减少288人。其中,女性人口183139人,占总人口的50.27%。全年出生人口2502人,出生率为6.87‰;死亡人口2831人,死亡率为7.77‰;迁出人口3635人,迁入人口369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全县计划生育率 98.68%,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91.89%。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继续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017元,增长 1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542元,增长12.4%;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分别为10681元和5719元,分别增长1.7%和15.9%。住房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家庭人均购建房支出达到2838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1.39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消费??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0.6%和35.9%,因物价上升和进餐馆消费增加,均比上年有所上升。年末每百户城镇和农村居民家用汽车拥有量分别为5辆和1.3辆。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年末城镇从业人员48505人,增长8.9%,一、二、三产从业人员分别为415人、37291人和10800人;城镇在岗职工45996人,增长8.1%,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11520人,增长2.8%。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年末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42000人,与上年持平,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324人,发放失业保险金454.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00413人,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数为81493人,均增长2.4%;有48108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有职工 34279人,分别增长9.9%和10.8%。全县低保对象已从上年的4599人增加到4627人,其中城镇655人,农村3972人,共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405.3万元,增长3.5%。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县有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9家,床位数863张,比上年增长42.6%,安置人数达233人,增加6.4%;社区服务设施从上年的40个增加到6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