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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南和区概述

    南和区位于华北平原腹地,河北省南部、邢台市中南部,地理坐标东经114°36′—114°52′,北纬36°55′—37°06′,区境南北长22公里,东西宽25公里,近似正方形,总面积405平方公里。东邻平乡县,西接襄都区、沙河市,北靠任泽区。南和区处于京深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邢衡高速公路、邢临高速公路所组成的“井”字形环抱之中,京广铁路、京广高铁和邯黄铁路贯通东西南北,是传统农业县,有“畿南粮仓”之称。南和区历史悠久,素有“观音之乡、宋璟故里”之称,历史上有唐朝名相宋璟、明代贤臣侯泰、朱正色,近现代有著名书画家白寿章、翟润书。境内有汉墓群、北齐造像碑、白雀庵等名胜古迹。2020年7月,全国爱卫会确认南和区为2019年国家卫生县城。2020年9月,入选河北省食品产业强县(市、区)(培育型)名单。

更多>> 南和区历史

    建置沿革《禹贡》属冀州。西周《职方》属邢国。春秋时期属晋国。战国时期属赵国。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析赤县置南和县、朝平县,均隶属巨鹿郡。其中南和县治所即今和阳镇,朝平县治所在今前郭平村南瓦砾岗。景帝中元二年(前144年),分巨鹿郡置广平郡,南和县、朝平县属广平郡。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封赵敬肃王子偃(景帝孙)为平干王,以广平郡为国,改广平国为平干国,南和县、朝平县属平干国。宣帝五风二年(前56年),废平干国为广平郡,南和县、朝平县仍属之。哀帝建平三年(公元前4年),广平郡封为广平国,仍辖南和县、朝平县,属冀州刺史部。东汉光武六年(公元30年),裁撤朝平县,归并南和县。光武十三年(37年),撤销广平国,并入巨鹿郡,南和县改属巨鹿郡。建安十七年(212年),南和县改属魏郡。三国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南和县更隶冀州广平郡。西晋太始元年(265年),南和县并入任县。北魏太和十二年(496年),析任县复置南和县,仍属广平郡。孝昌三年(527年),胡太后为扩大其地方势力,将广平郡的襄国县、任县、南和县划出,设置北广平郡,属殷州,治所设于今和阳镇。南和县属北广平郡。北齐天宝七年(556年),撤销北广平郡,并入广平郡,南和县属广平郡;撤销任县,并入南和县。北周(567—581年)时期,析广平郡置南和郡,治所设于今和阳镇。南和郡辖一个县,即南和县。隋开皇三年(583年),撤销南和郡,南和县属洺州。开皇十六年(596年),割洺州的龙冈县、南和县、平乡县置邢州,南和县属之;析南和县复置任县。大业二年(606年),任县并入南和县。大业三年(607年),邢州改为襄国郡,南和县属之。唐武德元年(618年),南和县从邢州划出,置和州,隶属邢州总管府,辖南和县。武德四年(621年),撤销和州,划属邢州;析南和县复置任县。天宝元年(742年),邢州改为巨鹿郡,辖南和县。至德二年(757年),撤销巨鹿郡,复置邢州,南和县仍属之。五代时期南和县隶属邢州未变。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任县并入南和县,成为南和县的一个镇。元祐元年(1086年),析南和县复置任县。宣和元年(1119年),邢州改为信德府,南和县属之。宣和四年(1122年),因澧水过境,南和县更名为澧川县。宣和五年(1123年)仍名南和县。 金天会七年(1129年),信德府复为邢州,南和县属之。元中统三年(1262年),邢州升为顺德府,辖南和县。至元二年(1265年),顺德府改为顺德路;南和县并入沙河县,同年复置,更名为和阳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和阳县复名南和县,顺德路改为顺德府,南和县属之。清沿明制,南和县属直隶省顺德府。宣统三年(1911年),南和县属直隶省大顺广道顺德府。民国元年(1912年),南和县设行政公署,不久改为县政府。民国二年(1913年)3月,撤销府、州建制,南和县属直隶省冀南道。民国三年(1914年),冀南道更名为大名道,南和县仍属之。民国十七年(1928年),直隶省改为河北省,撤销大名道,南和县直属河北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南和县属河北省第十五督察区;10月12日,政府官员南逃,县政府垮台;10月24日,日军占领南和县城,南和县处于无政府状态。1958年4月,撤销邢台专区,南和县划归邯郸专区;12月,撤销南和县、任县、广宗县、平乡县,将原4县的行政区域并入巨鹿县,称“巨鹿大县”。1961年5月,恢复任县建制,以1958年原任县、南和县并入巨鹿县的行政区域为任县的行政区域。1962年3月,恢复南和县建制,以原南和县并入任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和县的行政区域。南和县属邢台专区。1967年12月,邢台专区更名为邢台地区,南和县属之。1993年6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为地级邢台市,南和县属邢台市。2020年6月,国务院批复撤销南和县,设立邢台市南和区,以原南和县的行政区域为南和区的行政区域,南和区人民政府驻和阳镇和阳大街285号。区划沿革明代,南和县编户十三里,十七社。里为县以下行政单位,管理行政事务,里下有村;社为征收田赋的区划单位,由社主负责兑换钱粮。明末,里的职能消弱,社的作用增大。清康熙六年(1667年),南和县编户十七里,辖三镇、六十村、九屯、四十四庄、五寨,总计一百二十一个自然村。后以社代里,乾隆十四年(1749年),南和县有十七社,一百五十七村。民国十七年(1928年),全县设5个警区,一区区公所驻城关,二区驻大召,三区驻河郭,四区驻贾宋,五区驻郝桥。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县政府派检察员驻区公所,后任为区长,负责行政事务。区下设乡,乡下设村,村下设保,保下设甲,乡长、村长、保长、甲长各1人,承办上级委派各种工作,并负责维护治安。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期间,伪县公署实行大乡制,将全县划为4个区,辖154个自然村;南和县抗日民主政府辖4个区(郝桥区、城关区、白佛区、南大召区),各区设区政府。民国三十年(1941年),日伪实行保甲制,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千户左右为一乡(镇),经编成二保以上者由各保共同编设联保所或保长联合办事处。南和县共有10个联保所或保长联合办事处,97保,1308甲,12671户。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2月,南和县分为4个区,共163个村:一区驻城关,辖44村;二区驻贾宋,辖50村;三区驻三召辖28村;四区驻郝桥,辖41村。1950年,一区和二区合并为一区,驻河郭;原四区改为二区,三区不变。南和县辖3个区,177个自然村。1953年5月,将行政区改为乡,全县设立35个乡镇,各乡设乡人民政府。1954年8月,撤销3个区,由县直接领导35个乡镇。1956年7月,全县35个乡合并为16个乡:城关乡、大东韩乡、贾宋乡、史召乡、东南张乡、河郭乡、东三召乡、三思乡、阎里乡、西里乡、骆驼牧乡、四营乡、东薛屯乡、郝桥乡、善友桥乡、西任城乡。1958年初,由16个乡调整为14个乡:城关乡、阎里乡、三召乡、东南张乡、侯郭乡、薛屯乡、郝桥乡、史召乡、邵屯乡、贾宋乡、东韩乡、三思乡、河郭乡、西里乡;9月,全县14个乡、160个农业社合并为4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4个人民公社的管辖范围与1953年以前的4个区相同,公社以下设管理区作为公社的派出机构,全县共有177个自然村;12月,南和县并入巨鹿县,原南和县境内的4个人民公社隶属巨鹿县。1961年5月,恢复任县建制,撤销原南和县境内的城关、贾宋、三召、郝桥4个人民公社,在管理区的基础上于原南和县境内设立14个人民公社:城关人民公社、三思人民公社、西里人民公社、河郭人民公社、东南张人民公社、候郭人民公社、阎里人民公社、都桥人民公社、薛屯人民公社、史召人民公社、东韩人民公社、邵屯人民公社、贾宋人民公社、三召人民公社。6月,原属南和县的新果寨划归广宗县停西口人民公社。原南和县境内有14个人民公社,177个自然村。1962年3月,恢复南和县建制,辖14个人民公社(城关人民公社、三思人民公社、西里人民公社、河郭人民公社、东南张人民公社、候郭人民公社、阎里人民公社、都桥人民公社、薛屯人民公社、史召人民公社、东韩人民公社、邵屯人民公社、贾宋人民公社、三召人民公社);同时将贾宋人民公社所辖的孙杜科、单赶科、陈杜科、翟庄、红庄5个生产大队划归任县大宋人民公社,郝桥人民公社所辖的骆庄、达六庄、东盟台、李白铺、程尔寨、东望、西望7个生产大队划归任县骆庄人民公社,郝桥人民公社所辖的双蓬头生产大队划归任县辛店人民公社。1984年5月,撤销14个人民公社,改建为14个乡,行政区域、行政机关驻地不变;各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全县辖14个乡,210个行政村。9月,城关乡改为城关镇,行政区域不变。1985年3月,撤销郝桥乡,设立郝桥镇。1987年12月,城关镇更名为和阳镇。至此,南和县辖2个镇、12个乡,215个行政村,共有176个自然村。1994年7月,撤销贾宋乡,设立贾宋镇。1995年3月,友善桥村分为东友善桥村和西友善桥村。1996年1月,撤销东韩乡,将其所辖的行政区域并入和阳镇,镇人民政府驻东关村;撤销邵屯乡,将其所辖的行政区域并入贾宋镇,镇人民政府驻程牌村;撤销东薛屯乡,将其所辖的行政区域并入郝桥镇,镇人民政府驻寺后村;撤销侯郭乡,将其所辖的行政区域并入东三召乡,乡人民政府驻东三召村;撤销东南张乡,将其所辖的行政区域并入阎里乡,乡人民政府驻阎里村;撤销西里乡,将其所辖的行政区域并入河郭乡,乡人民政府驻梁牌村。至此,南和县辖3个镇、5个乡,216个行政村。2000年1月,南大召村分为东南召村、中南召村、西南召村3个行政村。

更多>> 南和区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南和区位于河北省南部、邢台市中南部,东邻平乡县,南接鸡泽县、永年区,西连襄都区、沙河市,北靠任泽区。地理坐标东经114°36′—114°52′,北纬36°55′—37°06′,区境南北长22公里,东西宽25公里,近似正方形,总面积405平方公里。区人民政府驻和阳镇和阳大街285号。地质南和区大地构造属新华夏第二沉降带中部,是华北沉降区渤海台向斜的一部分。自中石炭世至早二迭世沉积一套先是海陆交互,后是陆相的含煤碎屑岩系。华北陆台自三迭纪以来先后经历了印支旋回、燕山旋回和喜马拉雅旋回不同程度的改造,使河北平原产生次一级的隆起和断陷,同时伴生北北东向、北北西向若干组断裂,是地震多发区之一。从中石炭世以来为一套海退式沉积序列。地层方面,基底缺失晚奥陶世至早石炭世沉积。在中石炭统之上沉积了上石炭统至二迭系的含煤碎屑岩系,而中生代时三迭系和侏罗系处于剥蚀状态。白垩纪以来本区急剧下沉,接受了巨厚的白垩系和新生界沉积。 地貌南和区地处河北平原西南部,太行山山前冲积扇地带,地势平坦开阔,由西南向东北倾斜,海拔高程在30.5—50.8米之间,地面坡降度为1/2500。由于河流的淤积、泛滥与改道,局部形成大小不同的洼地、岗地、二坡地、沙丘、平铺沙地等微小地貌单元,总体的地貌特征为“六洼三堤一沙地”。“六洼”为史召河间洼地、岗上河间洼地、小林洼、杨屯河旁洼地、西里蝶形洼地、侯郭—郝桥河旁洼地,“三堤”为洺河故道、干河故道、百泉河故道高出地面1—2米的自然堤。在故河道自然堤与洼地之间,是全境地貌单元的主体——微斜平地(二坡地)。区域南部有三思至阎里扇面平铺沙地,沿澧河向北向南呈扇状分布。澧河东南岸有东南张沙丘群地,高出地面3—6米,呈不连续带状分布。气候南和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 四季分明,大陆性气候明显,天气过渡性突出、变异性显著。春季(3—5月)乍寒乍暖、少雨多风,夏季(6—8月)高温多雨,秋季(9—11月)晴朗凉爽,冬季(12月—次年2月)寒冷干燥。年平均气温13.2℃,其中1月平均气温-2.5℃,极端最低气温-21.9℃(1981年1月26日、1990年1月31日);7月平均气温26.9℃,极端最高气温42.5℃(2005年6月22日)。年平均降水量499.6毫米,年极端降水量最多为842.8毫米(1963年),最少为246.9毫米(1972年);降水量季节分布不均,夏季占全年降水量的71.2%,冬季占全年降水量的3%。年平均日照时数2236.1小时,5月最多,12月最少。年平均风速2.0米/秒,4月风速最大,8月最小;全年南风频率最高,为19.16%。气象灾害主要有干旱、洪涝、寒潮、大风、冰雹等。水文南和区河流属海河流域子牙河水系,境内有顺水河、南澧河、沙洺河、溜垒河4条行洪河道,南澧河支流溜子河1条县级排沥河。滏阳河中游洼地大陆泽滞洪区涉及贾宋、郝桥、史召、三召四个乡镇,60个行政村,人口11.9万人。水资源历史上百泉河(顺水河)水量丰富,南和区西部均引百泉河水灌溉。由于百泉灌区的影响,全县地下水源丰富,挖井即有水。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气候、生态环境变化和上游修建水库等因素影响,南和区4条主要河道水量逐渐减少,1983年后百泉河基本停止向南和县供水。1990年前,南和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487亿立方米,其中年平均自产地表水量为1200万立方米,客水量1.68亿立方米,来水无保障,利用率极低;年平均地下水可采用量6869.9万立方米,而实际采用量为8240万立方米,工农业生产主要依靠超采地下水维持。南和区水资源分区属海河南系滏西平原(Ⅳ2-5),区内属浅层地下水,平水年P=50%,年降水总量为1.97亿立方米。据《河北省邢台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河北省水资源二次评价和南和县中长期供水规划,全县水资源总量为7085万立方米,地下水可利用量6038万立方米。南和区为水资源极度匮乏地区,长期以来,由于地表水资源缺乏,工农业生产主要依靠超采地下水维持。 针对水资源短缺现状,南和县先后建设了引黄入冀滏阳河线南和县配套工程、邢清干渠、地表水厂等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和引黄管道工程,调入长江和黄河流域的客水,并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土地资源2009年,南和县土地总面积40480公顷。其中农用地321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38%;建设用地66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50%;其他用地16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土地利用率95.88%,土地垦殖率为75.13%,均处于较高水平。土地产出率较低,仅为5.93万元/公顷,土地利用集约度底;城市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普遍较低,土地立体利用程度不高。矿产资源南和区境内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有砖瓦用黏土 、河砂等,现均已禁止开采。南和区全境为巨厚的新生代地层覆盖,尚未发现其他矿产资源。但据周边县市钻探资料分析,境内石油和煤炭较有远景。石油产于白垩纪和第三纪地层中,属断陷盆地型湖沼相沉积,沉降快速而沉积巨厚,有利于造成良好的成油环境和使原始有机物质向石油转化的条件,是理想的油气远景地区,周边的任丘、南宫、邱县即为见证。另据1988年河北省地矿局分析,南和位于邢台含煤区临清含煤带范围内,邻近地区任丘、南宫、巨鹿和临清等地有含煤地层和可采煤层;预测煤种属气煤和肥煤,埋深1500—2000米,难以开采利用,仅作长远规划考虑。

更多>> 南和区金融休闲

    依据地区生产总值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河北省统计局对2018年南和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据进行了修订。经河北省统计局授权,修订后的全县生产总值(GDP)达到70.0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3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8.9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0.7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人均GDP)20808元,比上年增加2124元,一、二、三产结构比重为29.0:27.1:43.9。2018年南和区财政收入71284万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4420万元,增长20.8%。财政支出224898万元,增长31.3%。第一产业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全县农林牧渔业产值达34084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9%。其中:农业产值255710万元,林业产值4530万元,牧业产值67926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比上年增长6.2%、-33.3%、5.6%。粮食总产295810吨;棉花总产2.7吨;油料总产1841吨,增长1.4%;蔬菜总产440658吨,增长6.3%;肉类总产15578吨,增长1.0%;禽蛋总产36234吨,增长2.4%;猪存栏786百头,下降11.7%;家禽存栏33421百只,增长1.0%。截至2018年末南和区农机总动力达507243千瓦,增长3.1%;大中型拖拉机1881台,增长35.23%;小型拖拉机3120台,下降6.9%;化肥使用量(折纯)16249吨,下降2.8%;农药使用量527吨,下降2.6%;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8800公顷。2020年8月,入选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 第二产业工业生产增长较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29759万元,比上年增长11.3%(用发展速度法计算)。实现利润7211万元,下降44.2%;流动资产合计426284万元,增长18.3%。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增加值33078万元,增长基本持平。第三产业2018年南和区金融贷款余额949962万元,金融存款余额1411671万元,分别增长17.6%和14.9%。其中:住户存款959397万元,增长15.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0%。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7%;农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4.6%。2018年末全区公路总里程达到848.9公里,其中:国道82..1公里,省道36.9公里,县道19.4公里,乡道167.6公里,村道542.9公里。邮政业务总量2487万元,完成各类邮政业务计有订销报刊杂志204万份。全社会用电量87090万千瓦小时,同比增长11.95%。(电力部门口径)。消费市场繁荣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2169万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城镇完成235892万元;乡村完成16627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5%、16.8%。全区出口总额117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7.7%。实际利用外资1419万美元。民营经济增长明显。实现增加值469273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9%;实缴税金45593万元,增长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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