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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威县概述

    邮编:054700。代码:130533。区号:0319。拼音:Wei Xian。威县地处华北平原南部,属冀南低平原区,河北省东南部,北纬36度52分至37度18分,东经115度13分至115度14分之间。南北长48.2千米,东西宽32千米,总面积994平方千米。台地区东部的冲积平原上。东与清河县接壤,西与广宗县交界,南与临西、邱县毗邻,北与南宫县相连。辖5镇11乡,522个行政村,总人口52万。(威县辖5个镇、11个乡:洺州镇、梨元屯镇、章台镇、侯贯镇、七级镇、方家营乡、第什营乡、枣园乡、固献乡、贺钊乡、贺营乡、张营乡、常屯乡、常庄乡、高公庄乡、赵村乡)威县区位优越,交通便利,西北距河北省会石家庄市 150公里,北距北京市380 公里,西至邢台市70公里,南距邯郸市100公里,东至山东省会济南市180公里,东北距天津港、黄骅港各300多公里。西距京深高速公路,京广铁路70 公里, 东距京九铁路40公里。106国道纵穿南北,邢临、邢清公路横贯东西,与450公里的乡村公路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威县自然环境优越。境内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地下水资源充裕,水质优良。气候四季分明,为暖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季风气候,年平均降水量584毫米, 集中在夏末秋初;无霜期198天;年平均温度摄氏13度;全年日照2574.8小时。威县通讯网络发达,电力充足。通讯实现了传输数字化,交换程控化,中继光缆化,电话全部国际国内直拨。移动电话实现全国自动漫游。电力总装机容量12万千伏安。威县是史学界公认的义和团运动的发源地,现有义和拳议事厅遗址,可供考察、旅游、观光。拥有批零交叉的大型综合市场,商业繁荣。 “普九义务教育”通过省验收,并有省、市、县三级完全中学----威县一中;有建于五十年代的赵庄省师(即现威县师范),社会事业相对发达。威县工业基础良好,形成了机械、纺织、食品、酿酒、橡胶、木业加工等行业。总投资3000万元的邢台橡胶有限公司,已达到年加工 150万条汽车内胎的生产能力;县农药厂生产的对硫磷、敌百虫等农药已打入国际市场;县橡胶厂加入河北鲸鱼集团,达到年产 100万条汽车垫带加工能力; 邢台水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水系列酒,入口绵甜,回味悠长,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乡镇企业突飞猛进,形成了皮毛皮革、毛毡、橡塑制品、汽摩配件、造纸、建筑陶瓷等八大行业,年总产值30.4亿元。农业经济实力雄厚,是河北省粮、棉、油主要产区之一,棉花总产连续十五年居河北省第一,素有 “冀南棉海”之称。 科教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已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城”。

更多>> 威县历史

    威县本沿用威州之名。威州始置于金代天会七年(公元1129年)盖因统治者企图以武振威为名。此时威州并非在今威县地,而在其西北三百余里之遥的今井陉县威州村。今威县当时为洺水县,属洺州,元代定宗二年(公元1247年)以洺水县遥属威州,宪宗二年(公元1252年)威州始从井陉徙治于洺水县,于是威州之名,始出现在今威县地。元末省洺水县入威州,至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四月始降威州为县,县袭用州名,故名威县,即为今县名之由来。 威县境域,在春秋时先属齐,后为晋之东阳地。战国时属赵。秦代属钜鹿郡。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始于此地封广宗国,故城在今县东南二十里。新莽时废。东汉永元五年(公元93年)又封广宗国,不久罢为广宗县,属钜鹿郡(见《大清一统志》)。三国魏时改属安平郡。晋初属安平国,太康五年(公元284年)改国名长乐国,广宗县仍属之。北魏初,广宗县属长乐郡,太和十年(公元486年)析广宗县北部与南宫县南部地置经县,故城在今威县城北约五十里的经镇,今威县此时为广宗、经县两县地,十一年两县改属广宗郡,郡治经县,不久即废郡。两县复属长乐郡,孝昌中(公元525—527年)复置广宗郡,两县仍属之。北齐广宗、经县复隶长乐郡,天保七年(公元556年)改经县名武强县。北周建德七年(公元578年)广宗、武强县复属广宗郡,郡治武强县。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广宗、武强两县改属贝州,六年武强县改名经城县,十六年析经城县置府城县,故城在今县东北,仁寿元年(公元601年)因避皇太子杨广名讳,改广宗县为宗城县,大业初年(公元605年)省府城县复入经城县,三年罢贝州,宗城、经城两县更隶清河郡。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又析经城县置府城县,同年于宗城县置宗州,宗城、经城、府城三县均属之,九年复省府城县入经城县,宗城、经城两县更隶贝州,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州罢改为清河郡,两县仍属之,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复为贝川,两县依旧属,至天佑三年(906年)以避朱温父名诚之讳,复改宗城名为广宗县,且更隶魏州,而经城仍属贝州。五代初两县依旧属,后唐又改广宗县为宗城县,并与经城县同属贝州,后周宗城、经城两县改隶大名府。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宗城县因避河患,徙治邵固镇(即今威县城东邵固),六年经城县省入宗城县为经镇,宗城县仍属大名府。金代,析宗城县北部的经城县故地置洺水县,属洺州,故城在今县北五十五里的古城,宗城县亦更隶洺州。元初,宗城县省入洺水县,遂徒洺水县治于今威县城,仍属洺州,定宗二年(公元1247年)以洺水县遥隶威州,(其时威州治井陉县),宪宗二年(公元1252年)始将威州自井陉县徙至洺水县,至正(公元1341—1368年)中洺水县省入威州,州属广平路。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四月始降威州为威县,属广平府。清代因之。 民国二年(1913年)改属冀南道,次年更名大名道,县仍属之,十七年(1928年)威县始直隶于河北省,二十六年(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四督察区。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遂于次年八月建立威县抗日民主政府,属冀南区四专区。后因抗日斗争形势需要,在威县北部、东南部、南部还分别设有清江、宏毅、企之县,到1941年11月四县均属晋冀鲁豫边区冀南区十三专区,其后便撤销新设三县,仍并入威县。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威县属冀南区四专区。1948年9月属华北人民政府冀南区四专区。直到1949年8月1日,威县始划归河北省邢台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威县仍属河北省邢台专区。1958年4月28日,撤销邢台专区,将威县划归邯郸专区,同年12月20日,撤销威县并入南宫县(当时也属邯郸专区)。1961年7月9日,析南宫县复置威县。仍属同年复置之邢台专区。1970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威县依然属邢台地区管辖。1993年7月,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改称邢台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