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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丰林县历史

    新青一带早在八百年前的金朝时期即有人生活在这里。自清朝时期,红星一带就是鄂伦春人生息游猎的家园。伪满之后,红星一带渐有游猎的汉族人出没。五营区之名称,源于原狩猎堆营。 五营是原属汤原县管辖的林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后,新青一带有大批人员前来开矿采金。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日本侵略者入侵后,在南沟至北沟林场一带大片的掠夺森林资源,黄金资源。修筑第二防线的警备公路,其遗迹依然可辨。 1952年10月,设置伊春县后,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逐渐发展成为小城镇。 1954年,国家开始在红星一带勘察设计。 1955年8月,设立县属五营区,翌年12月设置五营镇。 1955年10月,伊春森林经营局在小兴安岭南坡施业区,建立抗美河、汤北、新青、汤南4个经营所。 1955年11月,建立红旗林业管理局,所辖4个经营所(抗美河、汤北、新青、汤南)。 1956年10月,在红星一带建立红旗森林工业局。 1957年11月,伊春撤县设市后,撤销五营镇,设立伊春市五营区。 1958年5月6日,建立中共红旗林业局委员会。 1958年5月30日,将红旗森林工业局,改为黑龙江省红星林业局。 1960年3月,设立新青区。于五营区境北部分设五星区。 1962年12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东风区并入新青区。 1963年4月13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五星区,并入五营区。 1964年2月,新青区人民委员会与新青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改隶伊春特区管辖。 1964年8月,五营区人民委员会与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隶属伊春特区。1967年改隶伊春市。 1964年12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原东风区所辖区域划出,恢复东风区。 1965年3月22日,经中共伊春特区委员会批准,建立红星区人民政府,与红星林业局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属伊春市政企合一的基层单位。 1967年,东风区隶属伊春市管辖。 1967年11月8日,取消红星区人民政府,成立红星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立月恢复文化大革命以前的机构,翌年设立新青区人民政府机构。 1980年,恢复红星区人民政府与红星林业局政企合一体制。红星林业局为省属森工大二型企业,隶属伊春林业管理局领导。红星区人民政府隶属于伊春市人民政府领导。 1992年,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隶属伊春市管辖。 2019年6月29日,经国务院(国函〔2019〕63号)批准,撤销伊春市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设立丰林县,以原新青区、红星区、五营区的行政区域为丰林县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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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邻汤旺县,东与嘉荫县、鹤岗市区接界,南连伊美区、友好区,西与逊克县毗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