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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乌翠区概述

    乌翠区共辖4个街道,分别是乌马河街道、锦山街道、曙光街道、向阳街道。乌翠区人民政府驻曙光街道曙光街保安委888号。

更多>> 乌翠区历史

    乌马河区名来源于境内乌马河名。原属汤原县管辖。翠峦区名源于驻地名,因过去森林茂密、山峦翠绿而得名。 1928年,国民政府废道,隶属三江省汤原县。 东北沦陷后,始有游猎人员进山采集山果、药材及狩猎,称“伊松甸子”。 1942年,伪三江省修建南岔到伊松甸子铁路,翌年修建火车站,取名翠峦站。 1945年东北光复后,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第五区)。 1948年4月,成立翠峦流送作业所。 1949年6月,成立翠峦林务所。 1950年,翠峦林务所改称翠峦森工分局。伊春森工局建立乌敏河林务分局。 1952年10月,翠峦森工分局划归伊春县第四区管辖,翌年春设置翠峦镇。乌敏河林务分局划归新设置的伊春县管辖,翌年春设置乌马河镇。 1953年7月,翠峦森工分局改称翠峦森林工业局。 1955年8月,设置乌马河区。 1956年10月,建立翠峦林管区。 1956年12月,乌马河区改为乌马河镇。 1957年伊春撤县设市后,设立市辖翠峦区。乌马河镇与乌敏河、伊春两个镇合并为伊新区,设乌马河街。 1958年11月,翠峦森工局和林管区合并,4月改称翠峦林业局,10月成立翠峦人民公社。 1960年3月,设置乌马河区。 1962年12月,乌马河区并入伊新区。 1964年8月,翠峦区人民委员会与翠峦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隶属伊春特区。 1964年12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设立乌敏河区。区人民委员会与林业局合并,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隶属伊春特区管辖。 1966年4月14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伊东区,并入乌敏河区。 1967年改隶伊春市,为市辖区,同年7月14日,成立翠峦区革命委员会。 1971年1月,恢复翠峦林业局党委。 1980年9月22日,撤销翠峦区革命委员会,恢复翠峦区人民政府。 1983年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将乌敏河区更名为乌马河区。 2019年6月29日,经国务院(国函〔2019〕63号)批准,撤销伊春市翠峦区,设立伊春市乌翠区,以原乌马河区剩余部分的行政区域和原翠峦区的行政区域为乌翠区的行政区域。